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甘
年度,甘肃省人社厅下达我市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任务指标人,现就有关要求及参与方式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资格及申报方式
1.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能够与招聘毕业生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2.我市县级及以下教育机构、乡镇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报名参与基层就业项目。用人单位应当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且3年项目期满后仍能够为招聘人员提供留用条件,各县区人社部门要按照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审核把关,对往年招用项目人员期满后留用率较高的用人单位可优先纳入参与范围。
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申请项目名额,其中,属于事业单位性质的,项目招聘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国有企业没有确定的名录,各县区人社部门可将经营范围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十大生态产业的国有企业纳入用人单位范围;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当具有民政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证书。
对近3年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纳入项目范围: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受过举报核查属实或被劳动监察等部门查处的;经营状况较差,管理混乱,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3.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向所在区县人社部门申请项目名额,提交岗位需求。为落实“放管服”要求,各类用人单位只需提交社会信用代码、社保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和岗位需求即可。
二、进入项目毕业生资格及参与方式
1.凡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往届武威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天祝县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和愿意在甘肃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招聘。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属于已就业人员,不在基层就业项目招聘范围内,对毕业年度没有要求。
2.我局会在武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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