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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关于已登记“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安置考试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为妥善解决根河市已登记“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安置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中专毕业生和技校毕业生公开考试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人员范围及条件
1、符合内信联发()2号文件明确“三类人员”条件的,并且在根河市政府网站已经公示的非师范类大中专生和技校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
二、招录办法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录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年7月16日-年7月20日
2、报名地点: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3、报名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寸免冠彩照2张。同时发放准考证。
4、报名期间--
(二)招录考试
1、考试时间:年7月日(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一张卷,满分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分钟。
(三)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确定的拟聘人员进入体检。体检由市毕业生就业问题办公室统一组织,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录用前考察。由市毕业生就业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侧重了解考核对象近几年来政治思想、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和签订用工合同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通过根河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依法依规签订用工合同。聘用人员超过报到时间7个工作日没有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安置资格,今后不再另行安置就业;公示期及上岗后被举报者,通过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安置资格。
三、岗位设置及待遇
岗位设置: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环卫工作者。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双向选择岗位。视考生数量分批安置岗位。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月工资元,试用期满工资待遇按同岗位、同类人员执行同一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公告时间
年7月13日—年7月19日。
五、其他
1、在规定的考试报名时间内不来报名的人员、不来参加笔试的人员以及考试后不按要求选择安置岗位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安置资格。
2、如发现他人替考或考场作弊现象,取消本人的安置资格。
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河市教育局
年7月13日
司令在政府网站找到了名单:
根河市已登记“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第二批初审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公示及相关事宜的公告按照内信联发〔〕2号文件及区、市相关会议精神,现将第二批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名单
1.“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共计2人)
卢金海王元涛
2.技工学校毕业生(共计32人)
赵立刚付健韩天虎顾明鑫王雪源刘君郭慧常守跃宋洪英朱雪梅侯智育吴美芳王建柴晓慧赵静王秋红周丽萍刘兴芬梅红王秀峰付丽敏毛凤杰付小强陈艳丽李建芬张晓梅丁茹(如)雫包玉玲王俊林纪烈军刘海英姜少波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年6月23日—6月29日。
三、受理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供调查的线索,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对反映问题者和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
受理举报办公室设在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根河市教育体育局(二楼)。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人社局—--
教体局—
四、报名程序
经公示无异议的上述人员,请务于年6月25日—6月29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填报就业需求申请表。逾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地点:根河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办公室(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报名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人社局—、—
五、其他
1、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一是分批、分期组织考试,安置到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就业一批;二是采取市场就业的方式优先推荐到其他岗位就业一批;三是符合其他就业渠道的,按上级有关政策办理。
工资待遇不低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根河市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公示名单以外的其他登记人员,因存在人事档案、派遣证、毕业证、定向合同(协议)和相关证明材料缺失的情况,尚无法准确甄别认定,请当事人积极帮助协助查找,能提供完整相关证明资料的人员,可列入下批甄别公示范围。
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河市教育体育局
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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