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属企业:
为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规范管理,加强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深刻认识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重要意义
劳动合同是劳动保障工作的源头,是劳动关系法制化、规范化的基础。签订集体合同有利于从整体上保障职工的劳动权益,有利于搭建劳动关系双方对话平台,有利于缓和、解决劳动争议和矛盾,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和发展。各县(市、区)人社局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劳动关系形势,采取劳动保障年审、主动监察等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扩大企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覆盖面,特别是要着力解决建筑业、制造业、餐饮业、采掘业、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企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率低的问题,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统一规范劳动合同文本
各类企业要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参照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印发〈劳动合同参考文本〉的通知》(石人社字〔〕68号)拟定劳动合同文本。各县(市、区)人社局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业务时,要对企业自拟的劳动合同文本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指导企业和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是加强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劳动合同得到有效履行。
三、统一规范集体合同文本
企业要按照《河北省企业集体协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开展集体协商,参照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京津冀集体合同参考文本(用人单位版)〉的通知》(石人社发〔〕2号)拟定集体合同文本。各县(市、区)人社局要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协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负责对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会同总工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研究处理集体协商中的重大问题,确保集体合同签订和履行质量。
四、加快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
各县(市、区)人社局要以全市人社综合柜员制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劳动用工备案融入石家庄市人社业务一体化平台,并逐步实现集体合同网上审查备案,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办理业务。
五、加强监督检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将企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劳动监察的工作重点,开展劳动保障年审、日常巡视检查和专项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的,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六、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教育培训
各县(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充分发挥工作合力,落实《石家庄市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微博、
转载请注明:http://www.genhezx.com/ghsmj/130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