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呼伦贝尔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年第7号
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李金克等6位同志呼伦贝尔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年4月15日呼伦贝尔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呼伦贝尔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授予李金克等6位同志“呼伦贝尔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决定授予为呼伦贝尔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突出贡献的北京市京蒙协作挂职干部李金克、吴琨、刘军良、齐升、华磊、张建利6位同志“呼伦贝尔市荣誉市民”称号。
呼伦贝尔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年第8号
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年4月15日呼伦贝尔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龚飞天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赵剑南的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崔健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吉春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呼伦贝尔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年第9号
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剑南同志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年4月15日呼伦贝尔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赵剑南同志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接受赵剑南同志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呼伦贝尔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年第10号
近期,市四届人大代表因工作变动调离呼伦贝尔市的代表3名,为牙克石市代表团的王文起、根河市代表团的赵剑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代表团的刘文明。提出辞职申请的市四届人大代表1名,为海拉尔区代表团的杨国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王文起、刘文明、杨国宏、赵剑南4名同志的代表资格终止。同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刘文明同志的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终止。
本次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后,呼伦贝尔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名。
来源:呼伦贝尔日报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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