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居民医保缴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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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根河市城乡居民:

根据《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发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有关事谊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对象

1、具有根河市户籍,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在校学生参保,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呼伦贝尔市大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发号)文件要求,由学校进行统一参保缴费。

3、外籍人员在本市参保,需要携带外籍医保局开具的未参保证明及本市的长期居住证明。

4、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在参保地办理了参保登记手续,新生儿免缴当年医保费。(此业务需到市医保局办理)。

二、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1、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普通成年人个人缴费元;普通未成年人个人缴费元。

2、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的低保成年人个人缴费元;未成年低保个人缴费元。

三、缴费方式及相关规定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地税局征缴由各劳动保障所代刷银行POS机,不收现金,请参保缴费人员携带银行卡到辖区保障所刷卡缴费。

2、新参保人员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本人页复印件和1寸彩色照片2张到辖区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新参保城乡居民从缴费之日起6个月后,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缴费时间:

每月1--20号办理缴费业务,缴费期至年4月20日止,逾期不予办理。

咨询

根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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