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监察官法丨根河市纪检监察干部这样
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这是继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之后,我国又一部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的立法。消息发布后,在根河市纪检监察干部中引起热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以学习贯彻监察官法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
市纪委常委、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王海鹏《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的表决通过对于建设一支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监察官队伍具有重要意义。《监察官法》第一条就明确,要“推进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建设,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这既要求监察官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又要求监察官要具备履职的过硬业务能力。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应该主动以监察官法提出的要求为标准,一方面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领悟力,把政治能力建设放在第一位,树立政治过硬是根本的思想;另一方面要提高监督执纪执法能力这个看家本领,更加自觉的学习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只有不断加强自身政治建设,提升自身能力水平,才能够肩负起法律赋予监察官的神圣职责,才能在反腐败工作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市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韩姗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是一部责任法,它作为规范监察官管理和监督的专门法律,对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更细的要求。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忠实履行好这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以更高标准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国家监察权。
市敖鲁古雅鄂温克民族乡纪委书记派出监察办公室主任刘鹏监察官法的出台,将监察官履职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体现了对我们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更为严格的要求。作为基层的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把权力、责任、义务、担当相统一,要结合职责任务和工作实际,忠诚履行新时代纪检监察职责使命,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同时要更加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全力维护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为新时代呼伦贝尔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保驾护航。
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李媛监察官法的出台与施行,既为新时期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遵循,也为未来监察事业指明了方向。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作为规范监察官管理和监督的专门法,监察官法从制度层面对监察官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国家监察权做出安排,对于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促进国家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正规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森德监察官法的制定实施,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监察工作领导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监察官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保障;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的现实需要。监察官就是依法行使监察权的监察人员。身正才能正人,监察官法第十三条规定了不得担任监察官的情形,其中有两点值得重点
转载请注明:http://www.genhezx.com/ghshj/144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