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县社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以劳务派遣的方式,面向社会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经办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及专业要求
招聘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26名。专业要求为会计类、计算机类、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类、经济类、文秘、秘书学、汉语言文学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遵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和吃苦奉献精神。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3.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的应往届毕业生。
4.具有魏县户籍(或配偶、父母具有魏县户籍)。
5.已经就业或已经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与现就业单位和协议单位解除合同(协议)或提供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6.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年12月6日(含当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曾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
4.现役军人;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1号)规定实行回避。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办法: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考生提交报名表后信息不能修改。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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